第四十二章(1/2)
10.
江又薇是一个什么样性格的人,可能连她自己都不是太明确。
不太爱好说话,但人缘却一直很好;不太上心学习,平时在家就爱好闲下来看看电影和小说,甚至练练书法,总之从没有想着往做那些海一样的习题;也不太爱好夏天,但却比任何人都爱好流汗。
她似乎本身就是一个抵触体,爱好和不爱好的永远都是在同一平面上。乍一看完整相悖,仔细再看,却是大不雷同。
但实在,并没有那么多人爱好仔细往视察一个人。尤其是一个自己不熟悉或者不感兴趣的人。
与人相处,首先要做的就是懂得一个人的操行,俗话说的好,三观合的两个人,朋友才干做得长久。还有一句俗话,叫做“路远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经营一段好的情绪,不论是亲情友谊还是爱情,都需要时间的鉴定。当然,时间也是最好的催化剂。
没有时间抹不平的疤,也没有岁月酿不香的酒。身处江湖,行在江湖,要的就是真心实意,要的就是肝胆相照。
不然怎么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怎么能后会有期?
江又薇认知中与江闯的初见便是那日在牡丹姐烧烤店,她险些被酒瓶子开了瓢,而江闯用了另一个酒瓶子帮她转变了鲜血横流的哀剧。
人和人相处,第一印象总是相当的重要。第一印象认定了,之后是好是坏再想转变,那就是一活生生的蜀道难。
江闯给江又薇的第一印象很好。那个岁数和她一般大,却已经能和大人似的独当一面的男孩子,站在牡丹姐的身边,高大的身影健硕又广阔,像是一堵墙,坚硬硬朗的城墙,把围在里面的人一层层掩护起来,他的防御,固若金汤。
所以第二次在学校见到后,她才难得的主动和他打了招呼。对于一个甚至可以说根本不熟悉的人,江又薇能够主动打招呼,足以见得第一印象的重要。
但她却并不知道,江闯在这方面又何尝不是和她相差不二?
程楚之说过,江闯从来不爱好和不熟悉的人说话。他的性格各色的很,固然平时看着很好接近,平易近人,但实在是一个性格十分奇特的怪咖。
具体怎么怪,还是要到了以后慢慢懂得。总之就是一句话,固然江闯看起来和同学们都处的很好,但是真正能够走进他的世界,让他认同了的,却是寥寥无几。
江又薇,就是其中一个。
同样是第一印象的关系。但江又薇给江闯的第一印象,却不是在牡丹姐的烧烤店。
在江闯的记忆里,他们两个可已经不是第一次见面了。只不过那一次短暂又危急,根本没有什么人注意。当然,也包含江又薇。
假如她能认认真真往看一眼倒在地上的男孩,或许就会在脑海里形成一个含混的影子,然后在多年之后,这个影子涌现在烧烤店救下了她的时候,与她记忆深处的那个影子悄然重叠。
江闯小时候并不怕狗,自从少年时候的一个暑假之后,对狗的胆怯便成了挥之不往的魔咒。别说是什么躲獒之类的猛犬,就连最温柔不过的那些个宠物犬品种,他每次见都是不受把持地退避三舍。
那年暑假,他被不知道谁家的狂犬扑倒。假如不是那个忽然骑车冲过来的小姑娘,或许他根本不可能怕平安活到现在。
只不过事发忽然,当事情全部结束,所有人终于安全下来时候。他能让自己确信有那么一个英勇的小姑娘闯进他世界的证据,只有那条被精心保存的太阳项链。
时间总是流逝的很快,大多时候,我们都不知道做了些什么,甚至似乎什么都没有做。但时间就那么不经意地过往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
之后数年,江闯把那条线定为天天上学的必经之路。可纵使他天天多花二十分钟往学校,纵使风雨无阻,那个叫薇薇的女孩仍然没有涌现。
似乎人间消散了一般。
甚至有的时候,江闯都会猜忌自己。是不是当年根本没有这么一个女孩。当初只是他自己的臆想,由于情况危急,所以产生了幻觉。
胡思乱想之后,摸出怀里那条真实存在的项链,然后便会持续骑车多花二十分钟走那条路上学。
日复一日。
直到初三毕业前夕,他听父亲说,有了干妈和小松的消息。他按照地址找到了那家牡丹姐烧烤。
一个家庭的决裂,影响最大的就是他们的孩子。会涌现两个极端,或者玩世不恭,整天打架斗殴不学无术,或者成熟郑重,似乎一夜之间就变成了大人。
幸而,小松是后者。
为了能够随时知道干妈和小松的近况,以便真的出了什么事,他们江家能在第一时间知晓并且出手解决,江闯同父母商量之后,便隔三差五地往店里帮忙。
然而也正是由于他的这个举动,才在某一天演变出了后来江又薇对他的“第一印象”。
实在那天的时候,江闯就已经认出了她就是当年的那个小姑娘。时隔多年,白驹过隙。幸而江又薇并没有多大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婚内宠爱
[综]和纸片人谈恋爱
特种奶爸俏老婆
剑来:宁姚做大,秀做小
穿越娇妃恩宠无尽
浮生相尽欢
叶云霄
日综店长生涯
我的老婆是鬼尊
分身八爪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