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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33.惊动幕府大窃案(1/2)

说起和自己没什么关系的八卦,那名同心变得极为健谈,那模样,那神采,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案子是他犯得呢。

盗窃案!

封建时代,普通的盗窃案其实真的不算什么案子。或者说古往今来,盗窃案基本都算不上案子。搁将来你丢了一部手机,一辆电瓶车,大概率也是找不回来的。而且你报案了也有可能就假装登记一下,然后让你回家,根本不立案。毕竟人家是需要破案率的,你这小窃案根本不配!

现而今也是这样,东家丢个鸡,西家丢个桶啥的,作为理论上的派出所长的同心老爷们根本不会来管这案子。町里面的町方、目明能来瞧一眼,就算是大伙儿街里街坊,照顾你了。

可这次的案子大了去了,因为丢的是一件二百年前的珍宝。由名传天下的大工坂高丽左卫门亲手烧制,再经由毛利辉元献给二代将军德川秀忠,被称为“一乐二萩三唐津”中的二萩名物。

高丽白萩烧茶碗!

花名“天智野”!

乃是德川将军家代代相传的顶级茶碗之一,曾经出现在著名的茶人织田狗洞斎,不对,是织田有乐斎的茶会之上。受到一众茶道名家的大加赞赏,赞誉之词无以复加。

具体长啥样,那估计只有德川将军和失主知道。至于为什么德川家庆不是失主,原因到是很简单,因为前代将军德川家齐生活奢侈,开销铺张,做了大御所之后手上的钱不那么趁手了。便用这个茶碗作为抵押,向失主借了一笔钱花。

黄金四万两!

还不是德川家齐要多少就给多少,就这么一个茶碗,在茶道名家手里自然是价值无算,但是真要拿去卖,几千两也就了不起了。主要还是德川家齐的脸大,把这个茶碗抵押给了失主。失主哪是借钱啊,真就是换个名义给德川家齐送钱呗。

嗷,对了,失主叫奈良屋茂右卫门。现在也不能够叫失主,应该叫死者了。也不知道是吓得还是咋的,在茶碗丢失的第二天,奈良屋茂右卫门就上吊自杀了。

合着真是风吹鸡蛋壳,财去人也去!

这个奈良屋茂右卫门乃是幕府的“股友”,江户四十八问之一,天下有名的大垄断商人。不光是在江户有产业,在京都和大阪也有支店。据说每年光给幕府上交的运上金就高达两万五千两之多,是幕府仰仗的大座商。

按照忠右卫门浅薄的记忆,这位老兄的奈良屋,一直经营到了大正年间,才被政府扶持起来的财阀给吞并,也算是三百年老店咯。

案子的大致情况就是这样,理论上是个失窃案,事实上也是个失窃案。但是,我们又要但是了,死者奈良屋茂右卫门这么大的牌面,这事情就这么简单?

非常不简单!

因为在事发的前三天,已经担任首席老中的水野忠邦,召集了江户的一众大豪商。向他们宣布了解散制定江户物价的株仲间的决议,而且以后江户的物价全部由幕府官定,不再允许市场自由定价。要强行把天下万物的价格人为降低,使得幕府和武士手里那点微薄的小钱,能买更多东西。

不出意外的,此举遭到所有幕府御用商人的反对,水野忠邦对他们的反对置之不理,以幕府的强权强行推动。而这位奈良屋茂右卫门当场表示既然幕府这么做,那么以后每年几乎百万的运上金,幕府就不能收取了。

水野忠邦倒也硬气,他认为解散了价格同盟和商业行会,江户城外的物资会涌进江户,可以从商品税和交易税上找补回来,于是很豪气的说本来就不需要你们那几个小钱。而且希望你们以后守法经营,要是违法了,休怪他水野忠邦过来抄家。

不欢而散!

散场才第三天,就发生了奈良屋失窃,奈良屋茂右卫门自杀的事情。就算不是反对水野忠邦改革的人,都不可避免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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