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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林兰装进大红棺(1/2)

林兰带我们去了她“战斗过的地方”。当然不是上山下乡插队的地方,而是她遇到她魂体被“小年轻”打残的地方。

地点,在去公安局半道上的一处街道公园。

没怎么花时间,就找到了现场,因为这个现场实在太惹人注目了。

一看,我也是懵逼。

这里,到处都是一片狼藉,地砖被砸烂,跟被轰炸过的伊拉克街道似的。早就有市政人员把现场围了起来,不让人靠近,准备维修路面。

好在我们是刚刚抵达的,不然直奔此处的异常举动,有可能让人误会此地是我们破坏的。

从裸露地面还在喷水的管子看来,这可不是十几万就能够赔偿得起。

看着满地的狼藉,我,捂住头无语。

如果不是这么一出,今天明明就能够摆脱林兰了。究竟是谁给我们增添了这么大一麻烦?站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他!

这种事情,我只在心中想一想。

光光把女鬼打伤这一桩,自己就做不到了,更别提有这种可怕的破坏力……估摸着我遇到对方也得跪!

说回来,这里的环境被破坏成这样怎么回事?

还真惨!

一时间,自己追不到林兰口中的“小年轻”,也就是给我制造麻烦的家伙,也没胆去追查那家伙。既然如此,还是听听林兰所谓的“抬喜棺”,究竟要怎么做吧?

稍微一打听,喜抬棺是当地的一种民俗。

年近百岁的老人死了,叫做“高寿”;久受疾病煎熬的人死了,叫做“解脱”!

诸如此类的几种情况下进行土葬,就不能算作白事,只能算是红事,已经当作喜事,就是所谓的“抬喜棺”。

因此,棺材也好,灵堂也罢,都得给人家布置成红色的。

当然,也有相应的特殊悼念做法。

叫自己把林兰……这个给自己添了不少麻烦的女混蛋的悼念仪式,当成喜事来庆祝,我那是半点心理压力没有……

一定敲锣打鼓的,只怕庆祝方式的不够给力!

其实想通了,就是要自己给她办场丧事。

不过,丧事也不是我想办就可以办。

现在林兰的尸体被放在警察局里作为证据,叫我同意没用,你,林兰,问过人家警察叔叔同不同意了没有?!

怀揣坎坷不安的心情,自己打电话给王华奇警官,好在对方一听说我主动要给死者办丧事的事情,并没有反对。

现在戴明六已经认罪,继续留着尸体在公安局鉴证科冷柜里也不是个事情。

警察一样是活人,也不喜欢老把尸体留着。且不论什么风俗讲究不吉利之类的,就是相处起来都不愉快呀!

虽然这具女尸会有很多单身男性喜欢,但是在装满摄像头24小时录像的鉴证科,可没有哪个单身男敢于冒丢饭碗、蹲监狱的危险,去试一试流浪汉对林兰干过的事情……

更别提流浪汉用过的……谁敢用?

不怕得病?

哪怕为了取出胎儿开刀过后,某些器官已经清洗又缝合了,但那种不干净的感觉总是有。

总之,为了弄走尸体,警方也尝试过联系家属,却始终联系不上对方。

先前,章全蛋说夜总会老板是林兰亲戚。

但是,警察顺着我提供的线索一调查,却发现他俩哪里有什么“亲戚”呀?

根本就是情人的关系!

夜总会老板带着农村出来的林兰见世面,作为交换,两人发生过好几次关系。不过,后来林兰借用他的场地赚钱,两人的关系也就断了。

这却也是司空见惯的。

很多这种农村姑娘在离开老家的时候,压根不想让人家知道自己的出身,其实这没什么,刘备还卖过草鞋呢!

但是,她们就有这种心理。

觉得如果让别人知道了自己家境比较贫困,就会矮人家一头。

连天下人间夜总会老板,这个把林兰带到大城市收留的男人,同样不知道林兰家在哪?甚至于,警察竟连她的身份证号码,在本地住在哪里同样找不到……都有人提议往火葬场一扔,标注个“无名女尸”,反正往常相似情形下,都是如此处理的。

他们正为不知道该如何收敛,为此,而感到头疼。这种情况下,我自己主动提出来,要帮他们解决这个麻烦?

他们再乐意不过!

总不能找不到家属,就把女尸留在局里当咸鱼干存放吧?咸鱼干好歹能吃,一具女尸能够干嘛?

取得警方私下同意后,我去联络了“一条龙”服务人员,然后直接去了警局。警方干脆把林兰的尸体直接交给了我!

此刻,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薄衣,近乎于透明的。

或许,活着的时候平躺下来,她前面的二两肉会变扁平,但死后僵硬了反倒更加挺翘。作为男人,看到这样的情况,无论是我还是负责交接的警官都忍不住咽下口水。

大家都是男人,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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