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5章:喃笙的幸福番外(1)(2/3)
细端看了一番。
毒尸看起来起码有三个成人高,浑身那紫色泡泡还流着脓水。
我们冲了出去,打了个毒尸猝不及防。
蓝溪雨打的很是卖力,那功夫怕是使出了毕生所学。
我拿出背后的烈焰刀,往毒尸的眉心狠狠一劈。随着重重地倒地声,大毒尸被劈成两半倒落在地。
我将手散发着冷光的刀收回鞘,捏着鼻子挥了挥面前的烟尘,对他自信一笑:“怎么可以这么简单!”
我看到了蓝溪雨眼里仰慕的光,他实实在在感叹了声,说:“女侠!!!你还缺一个腿部挂件吗?!”
自从那毒尸任务后,反而是我的威望得到了大大的提升。
每天都有许多人找我做委托,几乎忙不过来。果然“人怕出名猪怕壮”,各个委托都是赏银颇多,让我都没办法拒绝。
我坐在*上,阿布跟蓝溪雨玩地正欢。
我看着坐在地上笑得憨憨的人,决定,就是他了。
只要有出任务,我都拉上蓝溪雨一起。他虽然脑子迟钝了些,但是干活卖力啊!简直就是让我轻松了不少!
于是我觉得赏他和阿布吃十个慈姑包子!!
于是乎,我看着阿布乐滋滋地吃着慈姑包子的肉,蓝溪雨狠狠地咬着包子皮仰望着天。我心里当真是一阵暗爽。
时光荏苒,分别的时候,我要前往龙门沙漠,而蓝溪雨却想去巴陵看看。
我很担忧他会不会很傻地被人骗,然后卖到山沟沟里做人家的小丈夫reads;明末微官。
于是,我一直尾随着他。
不不不,不应该用尾随,应该用……保护!没错,就是保护那个呆子!
虽然,我们彼此约定,这一路旅途,记得多寄信到对方要达到的终点。
幸而我曾去过龙门沙漠,也知道要怎么拟假信。
尾随他的法子挺好,至少我都可以将信送到当地的信使给他,省了不少邮费。
我在给他写信的时候是我一天里最开心的时光,阿布窝在我的怀里,我提笔给他写了记忆中一个人去龙门沙漠的那段日子。
不过沙漠嘛,也就都只是沙子而已。
我想不停地让他收到我的信。于是我脑边小灯泡一亮,决定把我的关注点放到我怀里的阿布身上。
我摸了摸阿布的脑袋,嘻嘻笑道:“阿布啊!得委屈把你写得憔悴些了!”
阿布似乎感受到了我阴森森的笑容,眼里怯弱地呜呜了两声。
我跟蓝溪雨说:阿布有些不习惯沙漠的环境,那里的气候总是让阿布生病。阿布很喜欢玩拔了刺的仙人球而且特别想念与你共进慈姑包子的愉悦感云云。
蓝溪雨看到我给他写的信的时候,嘴角弯起的笑容。他在我的面前并不是经常笑,然而他的笑容大部分都留给吃慈姑包子的时候。看到我的信也能让他笑,我心里居然会莫名地兴奋和开心。
不过,蓝溪雨肯定是呆惯了!我给他仔仔细细写了那么多信,他居然只写了一封“安好勿念,安好勿忘”的信寄给我。
我不过看他写信的模样还算认真,将信交给信使的动作还算郑重地,我就不找他的茬才怪!
蓝溪雨,我一定要让你感受感受本姑娘的情操!
可我还来不及报复,一封急委托让我去趟龙门沙漠。
我牵着阿布,人狗相望泪眼:得,这次真的得去趟龙门沙漠了!
我在龙门沙漠待了半个月,因为怕蓝溪雨没在巴陵待了,便急急赶了过去。
阿布很不习惯这样的赶路,我摸摸它的脑袋:“阿布呀,我觉得我遇到了娘说的真爱啊,你一定要挺住呀!等我把他抓到手,请你吃慈姑包子!”
阿布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对我汪汪叫了两声。我将它抱在怀里,蹭着他白色的绒毛,感激道:“谢谢你呀,阿布。”
因为到了巴陵,打听到蓝溪雨已经去了荻花宫。
我不得不快马加鞭地赶上他。
我从来觉得我在江湖之中无牵无挂,自从蓝溪雨出现后,我觉得我脑子里想的全是他闪亮的他的笑容。
我在信使附近的服装商新买了一件白衣,又将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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