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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卷 初战大捷 第二百八十四章 冲锋(中)(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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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们的呼吸紧张起来,眼的黑影逐渐扩大,直至掩盖了全部天空。,

由于是匆促间布下的方阵,里面更加缺乏步兵团所特有的兵器,那种对付马队最有效的长达三米的长枪,所以这只拥有二万人的方阵根本就不曾放进许海风的眼。

他策马前进,手的长枪挥洒出点点繁星,就这么一马当先,冲进了敌阵。

他能够清楚的看到眼前之人眼的那一抹惧色,那种发自于灵魂深处,明知必逝世无疑的畏惧和胆怯。

银光一闪,雪亮的如同幻影一般的长枪鬼魅般刺穿了敌人的锁骨,内力到处,偌大的身躯高高挑起,向着后方远远飞往。

半空之,凌厉哀凉的啼声远远传开,像是狠狠地击打在心头的那杆巨锤,令人心怖。

他的身材在空划过一道近乎完善的曲线,重重地落在了后面队友的头上。

乌云兴奋万分,它喘着粗气,埋首冲进了密密麻麻的人群。

牢牢地追随在许海风身后的就是那五千名凶神恶煞般的黑衣甲士。

马队冲阵,一般都要选择敌方最为单薄的环节,如此才干收到最大的效果。

但是许海风等人却像那蛮不讲理的猛兽一般,根本就是沿着大陆之上的那条直线一冲到底。他们根本就不需要寻找什么空隙之处。

黑旗军的实力,这就是许海风的依仗,他信任,只要跟在他身后的是那五千名黑旗军士弈。他就可以疏忽一切障碍,由于所有地抵抗都像是一层软弱的薄纸,在壮大的实力眼前,一捅就破。

凌厉飞舞的森严光芒在火焰地照射下愈发张杨。黑旗军终于冲进了这二万名轻步兵所组成的方阵之。

所有的骑士高高地举起了手长达一丈的可怕兵刃,他们对着所有拦阻在自己眼前的障碍物重重的挥了下往。

一击而碎。

好凌厉确当头一棒。

无论拦阻在他们的眼前是人,是物,他们永远就只有一个动作,挥动着手的狼牙棒,重重地一棒砸下,人甲皆裂,再无活口。

他们的身上没有弓箭,他们地身上没有盾牌,他们唯一的兵器就是手重达数十斤的狼牙棒。

这件罕有人能够轻易运用地可怕兵器。此时已经成了黑旗军的一个明显标记。

假如说陌刀,这件让人胆战心惊的兵器,它布满了浓重的霸气。一直以来,都是最强步兵的趁手兵刃。

那么,黑旗军手地长达丈许的狼牙棒就是马战的最佳选择。

陌刀,毕竟只是步兵专用地壮大兵器,做为马战。它就有着种种的不妥之处。

陌刀的刀刃太薄,在马战之时,轻易折断。而且它的体积过于宏大,也有着长兵器固有的弊病,那就是头尾份量不一。在交战的时候,由于刀刃过长的原因,轻易将敌人的尸首挂在刀尖之上,使骑士失往重心而摔落马下。

步兵应用之时,由于双脚稳稳站在大地之上,只要有足够的气力,就可以应用。

但骑兵不同。增长了如此份量,对于马儿来说,是一个极大地累赘,除了那些驰名天下的尽世良驹之外,没有多少马匹能够承担的起。

同样,由于两真个份量有异,除非是骑术达到了一个出神进化的境界,否则应用这件兵刃只怕还没打到人,自己就先飞了出往。

正由于这种种苛刻的条件,这件威猛尽伦的兵器才无法在马战之大规模应用,特别是对于重装骑兵来说,更是不可取之物。

于是,蒋孔明退而求其次,给骑兵们配上了一个仅有丈许的狼牙棒。

狼牙棒的份量尽对不亚与陌刀。做为冲锋陷阵的骑兵,特别是黑旗军这等全身披挂的重装骑兵应用正是恰到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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